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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人進微信群能賺錢?五人因此獲刑!

2023-02-15 11:05:03來源:瀟湘晨報

日常生活中,拉人進微信群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但如果有人告訴你,拉人進群能夠賺錢,這時可就要當心了。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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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常生活中,拉人進微信群是再普通不過的事情,但如果有人告訴你,拉人進群能夠賺錢,這時可就要當心了。近日,汨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案件,成某等五被告人被判處二個月到四個月不等拘役,并判處罰金。

2020年11月,楊某、毛某(另案處理)等人與成某、岑某成立一個為違法犯罪分子“拉人”謀利的工作室,成某在工作室內(nèi)擔任財務人員,岑某招募拉手并自行充當拉手。成某等五人明知毛某、馮某等人邀集其充當或管理拉手拉人進入專門設立的微信群,是在幫助違法犯罪分子實施犯罪行為,仍然受其邀集,為該工作室拉人并從中獲利。經(jīng)統(tǒng)計,成某等五人因充當或管理拉手分別從中獲利1500元至15000元不等。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成某等五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網(wǎng)絡,設立用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的通訊群組,仍積極參與,情節(jié)嚴重,構成非法利用信息網(wǎng)絡罪。五被告人到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依法從輕處罰。五被告人均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均可酌情從輕處罰。五被告人均認罪認罰,均可依法從寬處理,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如今,微信群遍地開花。一些詐騙分子通過提供虛假平臺、虛假信息等方式,非法獲取他人財產(chǎn)。本案中,被告人雖未實施詐騙行為,但主觀上明知其行為將造成不特定主體的財產(chǎn)損失,客觀上也為他人實施詐騙提供了幫助,對新型網(wǎng)絡犯罪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應予以堅決打擊。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舒暢 徐藍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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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信息網(wǎng)絡 從輕處罰 違法犯罪 推波助瀾 瀟湘晨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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