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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知科技(300038)信披違法 投資者可維權

2021-01-26 09:38:03來源:金融投資報

1月25日,數知科技(300038)因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未能在一個月內償還其違法占用公司資金而被停牌一天。從1月26日復牌時起,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

1月25日,數知科技(300038)因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未能在一個月內償還其違法占用公司資金而被停牌一天。從1月26日復牌時起,公司股票將被深交所實施其他風險警示,股票簡稱由“數知科技”變更為“ST數知”,日漲跌幅限制仍為20%,股票代碼不變。

從2020年12月24日ST數知自行披露預提商譽減值56-61億元,以及存在控股股東和實控人違法占用上市公司資金5.7億元的違法事實至今,在創(chuàng)業(yè)板指數累計上漲11.51%的情況下,ST數知卻逆勢暴跌37.82%,流通市值已嚴重縮水。

北京市盈科(濟南)律師事務所證券維權律師楊泉軍介紹:按照證券侵權理論,在2020年12月23日收盤時持有ST數知股票的投資者,均視為信息披露違法的受害者,12月24日ST數知自認存在違法之后,上述投資者無論持有或賣出ST數知股票,都可以通過微信fazhi315咨詢或關注維權事宜。在民事程序上,必須等待監(jiān)管機關立案調查并做出行政處罰后,才能依法追究信息披露義務人及相關責任人的民事責任。根據目前的信息分析,預期監(jiān)管機關將會介入調查,并督促大股東履行還款義務。

楊律師稱,在資本市場中,控股股東及實控人往往是導致違法行為的“首惡”,因此,新證券法在大幅提高行政處罰力度的同時,第八十五條規(guī)定,上市公司未依法披露信息,致使投資者遭受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jiān)高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應當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2020年12月26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強化對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等“關鍵少數”刑事責任的追究,但對中小投資者的民事賠償制度,尚待進一步落實。“因為從公司治理角度講,上市公司僅僅是控股股東或實控人違法的‘工具’,應當責令控股股東及實控人承擔賠償責任,警示和督促上市公司的控股股東、實控人、董監(jiān)高人員等勤勉盡責,完善落實內控制度,防止其濫用支配地位,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行為。”楊律師表示。(記者 楊成萬)

關鍵詞: 數知科技 信披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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